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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学校不得强制学生买校服

近日,有学生家长反映,学校在征订校服过程中未体现学生自愿购买原则, 部分学校的班主任及教师在学生是否购买校服问题上的态度上较为生硬,没有及时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针对这些情况,昨日,南昌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校服管理工作会,引导各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对学校校服工作进一步规范。

征订校服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

记者了解到,2016年9月,南昌市教育局印发了《南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对校服的生产经营、采购、质量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供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服务教育、规范管理、学生自愿、市场运作”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组织学生购买校服。中小学生校服分春秋装、夏装和冬装三种类型,订购范围为全市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以下简称初一、高一)。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校服款式应在投标前确定,可通过投标企业报送、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设计、向社会公开征集等多种形式,但必须实行家长签字同意并符合青少年学生生理、心理特点,体现中小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在数量上,《办法》规定,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一、高一春秋装和夏装各订购1次;考虑到我市冬季较为寒冷,在原有春秋装和夏装的基础上,学校可自行决定增加冬装类型,每次不得超过2套;其他年级未订制过校服的可补齐。

在校服质量上,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生产季节,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校服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自检、企业送检、省级抽检制度,严把校服产品质量关。

对校服价格、质量有异议可投诉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学校形象的角度认真做好校服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操作,在校服采购等方面让学生、家长放心满意。

此外,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同时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还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

作为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的归口管理部门,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如遇强制购买,对校服的价格、质量等问题存有异议,家长可拨打“0791-86223233”投诉电话,该办公室将配合家长开展调查。(记者 涂明明 实习生 郭凯威)